中级会计师《经济法》无效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
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。
一、无效的法律行为
(一)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
1.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
2.意思表示真实
3.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(二)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种类
1.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
2.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
【举例】债务人为逃避财产被强制执行,虚假的将房子卖给自己的朋友,意思表示不真实
3.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4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(三)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
1.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。
2.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,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。
【解释】部分无效
(1)法律行为标的之数超过法律许可范围;【定金合同】
(2)法律行为的内容由数种不同事项合并而成,其中一项或数项无效;
(3)法律行为的非主要条款,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无效。
【举例】雇佣合同约定“工伤盖不负责”,该约款因违反相关法律和公序良俗而无效,但雇佣合同本身并不无效。
二、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
1.种类
(1)重大误解
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【了解】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、对方当事人、标的物的品种、质量、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,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悖,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。
【案例】小王在商场买了一枚订婚钻戒后发现女友已经结婚。
【解析】钻戒买卖合同双方并不存在对行为的性质、对方当事人、标的物的品种、质量、规格和数量等误解,是小刘与其女友之间存在误解,该钻戒买卖合同不属于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,不可撤销。
(2)欺诈
①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【案例】老王故意将一副名画(仿品)说成是真品,以高价售予小李。
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,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(3)胁迫
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【举例】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名,胁迫王某以超低价将祖传股东买给自己。
(4)因乘人之危等导致显失公平
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,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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